聯合國大會於1979年12月通過,並開放給各國簽字、批准和加入生效公約的成員國須承諾履行一系列的措施,終止一切形式對婦女的歧視。 保障婦女在政治、法律、工作、教育、醫療服務、商業活動與家庭關係等各方面的權利。
第一集 互相幫忙篇
第二集 出嫁篇
第三集 家務分工篇
第四集 平等篇
第五集 位置篇
第六集 發揮潛能篇